來源:本站 作者:匿名 發布:2020/3/10 瀏覽次數:162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公司會計資料正確可靠,防止會計差錯及營私舞弊現象的發生,便于公司審計工作的開展,加強公司各管理崗位的責任心,維護公司財經紀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內部會計控制是指為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安全、完整,確保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等而制訂和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二章
貨幣資金的內控制度
第一節
現金內控制度
第三條現金的收付由公司專職出納負責,不得多人管理現金的收付,以免責任不清。
第四條現金的收支要及時入賬,做到日清月結。
第五條不準以白條或借據抵庫,任何人不經批準均不得借用現金。
第六條遵守銀行規定的庫存限額。
第七條嚴禁出納員填制現金的收款、付款記賬憑證。
第八條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人或會計主管組織對庫存現金每月至少盤點一次,如發現帳實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并由責任人賠償損失。
第九條財務部門負責人或會計主管應經常不定期抽查出納員的帳實是否相符。
第十條必須用保險柜保管現金。嚴禁用木箱、木柜保管現金,或將現金置放在辦公桌內。
第十一條遵守銀行規定的現金管理辦法和結算起點,超過起點的支出應使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條領用備用金的單位或個人以及出差人員應及時報賬,如無必要繼續使用備用金,應及時收回銷賬。出差人員返回后應及時至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借款無法核銷的,應說明理由并報主管領導審批。出差返程后長時間即不辦理借款核銷手續,又不說明理由的,財務部門有權從工資中扣除借款。
第十三條未經過批準,不得使用與借款內容相左的單據辦理借款核銷手續。
第十四條費用報銷憑證應由出納對金額進行二次審核,以減少差錯。
第十五條付出現金應取得憑證,如收據、發票、費用單據等。報銷憑證必須經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或公司主管領導簽字才可報銷。購買貨物憑證必須經公司倉庫驗收后,經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或公司主管領導簽字、才能報銷。
第二節
銀行存款內控制度
第十六條 銀行預留印鑒至少由兩人分管。
第十七條空白支票禁止提前加蓋印件。
第十八條 遵守國家規定的信貸紀律和結算紀律,不出租出借賬戶,不開空頭支票。
第十九條 妥善保管空白支票,匯票和本票,并設置備查登記簿,登記其購入,發出和注銷情況。
第二十條 及時與銀行對帳,查明未達帳項及發生原因,并編制銀行未達帳項調節表。
第二十一條出納原則上不應簽發蓋有印鑒的空白支票,如工作需要,也應控制其份數。領用人對領用的空白支票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而造成本單位經濟損失者,應予以賠償。空白支票使用后應及時交財務部門記賬和注銷。
第三節
工資內控制度
第二十二條 財務部門負責工資發放的工作人員應認真與人事管理部門核對在冊職工人員姓名,工資標準,各種津貼和補貼的金額。
第二十三條 財務部門根據人事管理部門開具的聘用臨時工姓名,工資數額及有關補助的說明認真核對臨時工工資情況。
第二十四條 核對各項應扣款是否正確。
第二十五條 根據審核過的工資計算表或工資匯總表編制記賬憑證。
第三章
實物資產內控制度
第一節
原材料內控制度
第二十六條 公司設立專門的倉庫由專人保管材料物資。
第二十七條 對已采購回的材料建立驗收制度,登記采購合同數,實收數,短缺數等。
第二十八條 各種材料物資應妥善保管,按品名、規格定位堆放,并掛貼標簽,以便帳實核對。
第二十九條 實行定期盤存制度,每月至少盤點一次,并與材料帳卡的賬面結余數核對,若發現盤盈盤虧,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填寫盤存報告單報本部門及財務部門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第三十條 對易潮,易霉物資要經常檢查庫內通風設備是否完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易揮發的物資應經常注意加蓋密封。對易燃、易爆物資要加強防火,對貴重物資和稀有物資要特別保管并經常查核。
第三十一條 對各種材料物資的領用和發出,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倉庫保管員只有根據經過批準的領料單,或銷售憑證方能發料,領料人和發料人均應在領料憑證上簽章。
第三十二條 倉庫保管員負責稽核所經管的材料帳卡和實物數量是否相符。財會部門負責稽核材料的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的金額是否相符,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材料部門的帳、卡和實物數量是否相符。
第三十三條 對于邊角廢料應做到合理回收,及時入庫,加強材料的綜合利用。
第二節
產成品內控制度
第三十四條公司設立專門的倉庫由專人保管產成品物資。
第三十五條生產車間加工完畢的產品,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填制產成品交庫單,連同產品交成品庫點收,車間和成品倉庫的經手人應在產品入庫單上簽字,作為產品入庫的憑證。
第三十六條"入庫單"一般一式三份,一份由成品庫記賬,一份退生產車間計算產量,一份送財務部門記賬。月末各方的合計數應按品名、規格、等級進行核對。
第三十七條產成品銷售時,銷售部門根據購貨單位的訂貨單或銷貨合同開出至少一式三份出庫提貨單(物資出門證)。一份由銷售部門存查記賬,一份由成品倉庫發貨記賬,一份送財務部門收款記賬。
第三十八條銷貨發票應具備銷售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等方面的內容。應由開票人以外的人員復核其所填內容,是否與購貨單位的訂貨單或合同一致。
第三十九條倉庫保管發貨人接到提貨單聯后,提出應發的貨物,核對無誤后方能包裝發運。
第四十條倉庫保管等直接經手銷售的人員,不得兼管與銷售有關的賬簿如銷售,應收銷貨款的記賬工作。
第三節
產品及半成品內控制度
第四十一條 外購半成品的管理,視同材料購入處理,由材料部門負責。
第四十二條 自制半成品若需送交半成品庫的,其管理辦法同產成品的管理流程。
第四十三條 月末要清查盤點,盤點由生產部門和車間核算員參加,可能時財務部應派員參加,盤點完畢要填寫在產品盤存表,以便正確計算在產品成本。
第四節
固定資產內控制度
第四十四條 公司固定資產由資產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及財務部門共同管理,各司其職。
第四十五條 資產管理部門對報廢、轉讓、出租出借固定資產應及時登記清理費用、殘值收入,或租金收入和轉讓收入,并報財務部門進行賬務處理。
第四十六條 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對已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時,按照該項資產的賬面價值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和折舊額。
第四十七條 在年度會計決算前,由資產管理部門組織進行固定資產盤點,以查明資產實物狀況。
第四十八條 對意外災害損失應進行認真的核對、盤點及損失程度的評估,并及時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五章
供銷業務的內控制度
第一節
供應業務的內控制度
第四十九條 申請購貨的部門提出采購單,經采購部門審核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匯總編制采購計劃。再與供貨單位簽訂供貨合同或開出購貨訂單,組織采購。采購計劃中應填明所購貨物品名,規格,數量,計劃價格及質量要求等內容。采購部門批準的數量若與申請單位申報數量有異,應及時通知申請部門。
第五十條 購入的材料物資由倉庫保管組織驗收,驗收時應將發票賬單與存查的采購計劃進行認真核對,同時核對點收實物的數量和質量,核對無誤后填寫驗收單或材料入庫單,并簽字后連同發票賬單轉采購部門。對有特殊技術要求的材料物資應通過有關技術人員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后方可填制驗收單。
第五十一條 倉庫保管登記已驗收貨物的明細賬。
第五十二條 采購部門收到倉庫轉來的驗收單或入庫單和發票賬單后,須進一步與合同、采購計劃核對無誤后,簽章送財務部報帳。
第五十三條 財務部根據驗收單(或入庫單)和發票,編制會計憑證或辦理付款手續。
第五十四條 若收到的材料在數量、規格,質量等方面與合同、發票不符,財務部門應按規定辦理部分拒付或全部拒付手續,材料倉庫應對所到材料暫時另行代管。并在備查簿中予以記錄。
第五十五條 財務部門根據有關材料總賬,對倉庫明細賬進行控制監督。
第五十六條 月末財務部門材料總賬與倉庫明細賬進行核對,帳與實物數量進行核對。
第二節
銷貨業務的內控制度
一、現銷業務的內控制度
第五十七條 銷售部門根據購貨單位的訂貨單或銷貨合同開出物資出門證。一份由銷售部門存查記賬,一份由成品倉庫發貨記賬,一份送財務部門收款記賬。
第五十八條 開票員負責根據銷售部物資出門證開發票。開票工作由財務部的專人負責。
第五十九條 收款員收款。收款人由財務部開票以外的另一人員或銷售部門負責,收款人應核對單價是否有誤,并驗算數量乘單價是否與金額相符,大小寫是否相符,核對無誤后收入現金,將款項交財務部出納后,在發票聯及物資出門證上加蓋現金收訖章,并由會計編制收款憑證入賬。
二、賒銷業務的內控制度
第六十條 草擬合同,報主管領導審批賒銷業務。合同由銷售機構草擬,草擬的合同應報企業主管銷售業務的負責人審批。
第六十一條購銷雙方在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方能生效。
第六十二條 開出物資出門證及銷貨發票,并通知倉庫包裝發貨。發票開好后應交由另一人審核發票內容是否填寫完整,有無錯誤。銷售發票應由專人管理。
第六十三條 財務部門憑發票編制記賬憑證。
第六十四條 根據收帳通知聯記賬,注銷應收賬款或沖減應收票據賬戶。
第六十五條 若因產品質量等原因而發生銷貨退回,則沖減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
第六十六條 倉庫管理部門登記退回的產成品辦理入庫手續。若因其他原因購貨方要求折讓,應按銷售折讓的規定批準權限,由有關負責人簽批意見后財務部門才能據以記帳。
第六十七條 企業財務部門不得隨意將應收賬款轉作壞帳損失沖減壞賬準備,應當在每一年度對應收款進行逐項檢查,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帳款,由財務部門提交相關書面情況說明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后再進行帳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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